臘肉


到了過年,總要感嘆時間過得飛快,還記得自己曾是「小鮮肉」,一轉眼,都成了「臘肉」⋯

「時間」除了能把「小鮮肉」變成「臘肉」外,「時間」也能決定問題的最終答案,就像很多老闆找我討論,明年到底要做什麼,才會對公司有幫助?我反問,你拿多長時間看自己的公司?六個月?還是一年?如果是看短,那就搶訂單、壓成本就好了,因為看短就是要賺錢,但如果是看長,是看三年、五年,甚至更久,那像研發、人才、上市⋯,有太多事比訂單和成本重要,結論是,時間不同,答案也不一樣。

說來諷刺,我有這麼多律師,去年居然被美國人告上法庭,原因是「富蘭德林」公司從事證券行業,侵犯了「富蘭克林」商標,說白了,美國人認為「富蘭德林」利用「富蘭克林」誤導客戶,客戶找我是因為「富蘭克林」,依此類推,這些年你會看「阿榮的話」,也都是因為「富蘭克林」⋯

跨國公司可以砸錢打廣告,我這隻台灣土狗只能靠不斷演講、寫稿、跑客戶,我沒法砸錢,哪怕我們向台灣法官舉證2000年在上海工商局登記的「富蘭德林」公司名稱,是先英文「Friendly」再翻譯成中文,壓根沒想沾「Franklin」或「富蘭克林」的光,加上我又不賣基金,我是做上市,而且我們沒有個人客戶,客戶全是企業,「富蘭德林」這四個字都16年了,又不是剛成立,難道,真的是「人怕出名豬怕肥」?

不管怎樣,台灣土狗終究不敵美國大鯨魚,一審我們輸了,法官說我得改名,我幾天都睡不著覺⋯,後來我也問自己,我是看自己的公司一年?還是十年、甚至二十年?因為拉長時間看,「人」才是重點,我相信你喜歡的是阿榮,不是「富蘭克林」,公司名稱是小事⋯,我肯定要打二審,要打到高院,阿榮會戰到最後一兵一卒,但我也很清楚,法律不見得能還原事實,法律常常不能主持正義,但我們都必須尊重法律,雖然不開心,但必須接受。

看短,小事變大事;看長,天大的事也變成小事;我們根本不該討論明年怎麼辦,我們應該拉長時間,找出未來的目標,再討論明年要做什麼⋯

如果你真認為「小鮮肉」比較吃香,那你太短視了,因為拉長時間看,「臘肉」不只保值期久,炒起菜來也比較香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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