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誰的錯?


我媽是個節省到不能再節省的媽媽,夏天晚上,她會抱條棉被到我房間,睡在我床邊的地板上,按她老人家的邏輯,這樣可以省下一台冷氣一整晚的電費。但她都沒想過,這要是傳了出去,讓別人知道我睡床上,我媽睡床邊地上,你說我還要不要做人?親戚朋友會以為我是個不孝子,居然讓媽媽睡在地上?

類似事情在公司裡也不少,我就處理過有個公司的關務,因為心疼老闆要繳很多關稅,便「自動」把進口設備價值高價低報,好節省進口環節的關稅與增值稅。結果呢?稅是真的少繳了很多,只是老闆也因為逃漏關稅、涉嫌走私,被海關走私犯罪偵查局拘留了好幾個月。你說我們該罵這個「天兵」關務嗎?倒也不盡人情,一來她個人沒拿任何好處,二來她的出發點是為了老闆、是為了節稅,只是方式錯了,反而害到老闆「而已」,對吧?

員工缺乏正確的稅務知識,不知道進口設備高價低報的嚴重性,這該怪誰?不是說「養子不教父之過」嗎?在公司裡老闆就像爸爸,而員工不懂稅法、不懂法律,該算是誰的錯?答案當然是老闆的錯。如果上面說的這個老闆很重視關務的法律教育,如果關務能早點了解到自己想節稅的好意,反而會為老闆帶來牢獄之災,我就不信她還會去將進口設備高價低報。

最近看到我們律師有關帳款回收的官司案件暴增,果然又被我去年的烏鴉嘴給說中,2009年貨款糾紛將會層出不窮。但我要提醒你,帳款出了問題,不要先找財務,也不是法務,而是業務,因為業務人員才是帳款問題的第一道防線。然而,公司有沒有培養業務部門面對帳款回收問題最基本的法律能力?萬一對方擺明了就是要賴帳,業務人員又該怎麼辦?公司如果不給業務人員機會,去學習貨款回收的各項法律常識,那麼發生貨款收不回來,就真的一點也不奇怪了。

金融風暴從去年第四季吹到現在為止,先是訂單減少,接下來上演的就是帳款回收問題,公司要想辦法確保每一塊錢都能收得回來。下次再有錢收不回來的情況,不要先怪業務人員,要先怪老闆,誰教老闆不重視業務的法律培訓呢?

所以,我媽睡在我房間的地板上,也是我的錯,因為我沒好好教育我媽,該省的省,不該省的不要去省;她睡地上、我睡床上,對我的「名聲」和「內心不安」的代價,將遠超過她省下的電費。拜託她今年夏天就大大方方地開著冷氣,躺在自己的床上好好睡覺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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