歹歹
時機「歹歹」,演講也能補貼家用。
出席一個關於大陸台商上市的論壇,主持人幫台下聽眾問我,關於上市,台商最該學什麼?我的答案不是法律,會計或其他上市規定,而是「小學數學」。
不信嗎?那考考你,賺「百分之三十五」和賺「百分之一千」,你選那一個?不要懷疑,還真有不少大陸台商,就選「百分之三十五」…。
有家在華南擁有自有品牌的台商,不論營收、利潤各方面都符合回台灣上市的條件,我飛了N次鼓動那老板回台上市,但老板問我,他過去把利潤留在境外,不但不用繳大陸百分之二十五的企業所得稅,連百分之十的利潤匯出所得稅也免了,這樣不但多賺了百分之三十五,還沒人管,他想怎樣就怎樣,如果聽我的話上了市,不但什麼稅都要繳,少賺百分之三十五不說,還多出一大堆公公婆婆管他。
我算給這老板聽,就算上市只有十倍本益比,十倍是百分之一千,明明可以賺這百分之一千的利潤,他卻偏偏要「冒險」去賺「百分之三十五」屬於稅務局的錢,大陸稅務局可不是傻子,都知道台商把利潤都藏在海外,稅務局最愛說「總有一天等到你…」,不信你打聽打聽,現在有多少台商因為移轉利潤到海外被查稅,電影裏不是說「出來混總要還…」,這百分三十五的錢不是利潤,是向大陸稅務局借的錢,連本帶利,早晚要還…。
我的經驗是,和大陸民企比起來,台商比較「專心」,但相對也「傻」,台商一門心思只想把工廠搞好,不重視資本市場,不是把上市看成洪水猛獸,擔心上市後喪失控制權,就是認為上市後會多繳稅,甚至認為上市就會引來職業股東等等亂七八糟的事。對大公司來說,上不上市沒什麼差別,但對小台商,特別是無根台商來說,回台上市絕對是最快轉型,最快獲得台灣的銀行支持的途徑,這些價值,豈是那區區「百分三十五」的稅可以相提並論?
大環境不好,擺在眼前的事實是,毛利率只會越來越薄,台商只有把本業做好,老老實實繳稅,拿繳稅當成上市成本,越小的台商越要上市,拚上市,賺上市的錢,才是面對時機「歹歹」的最好對策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