料敵從嚴?
台灣衛生署署長可能工作壓力太大,半夜睡不著覺,爬起來發布有對母女被確診為H1N1的消息;沒多久,又改口說不是H1N1,只是一般感冒而已,弄得當晚人仰馬翻、罵聲不絕於耳……
特別是立法委員,隔天以槍林彈雨的質詢來伺候我們這位署長,沒想到署長很有骨氣,在猛烈的質詢砲火下抵死不認錯,反而教訓起立法委員,認為對付傳染性疾病的態度就該「料敵從嚴」,寧可誤報也不要少報。
好一個「料敵從嚴」……
看來只有我理解我們署長「料敵從嚴」的心情,因為長久以來,我不斷對自己的律師和會計師們耳提面命,要他們「料敵從嚴」,對最新的法律財稅規定,寧可研究過頭,把小事當大事來處理,也不要主觀地認為沒什麼要緊……
問題是大陸法律太新、太快,經常都是大的母法先公布,小的實施細則遲遲沒下文,那企業該怎麼辦呢?是搶時間先針對母法作出回應?還是等等、等等,再等等,等到細則公布、等到木已成舟之後再說?
就拿境外母公司變更為香港來說吧,2008年起,境外控股公司轉為香港,利潤匯出所得稅的稅率到底能不能從10%降到5%,全台灣大概只有劉顧問我始終如一地堅持。早在2007年下半年,我就透過報紙專欄、培訓、演講等途徑,力主台資企業要把境外母公司轉為香港公司,如果你認為我只是為了賺那不到50美元的香港公司設立費用,那你真是太小看我了。我們可以算一算,把境外母公司轉到香港後,就算最後不能省下5%的利潤匯出稅金,那最糟的不就只是損失設立費用及工商手續費用嗎?
但萬一成功呢?萬一你能說服稅務局,同意你把境外母公司移到香港是有「合理商業目的」,那光是一年就可以省下5%的利潤匯出稅款,這些節省下來的稅款,就已是辦理變更費用的百倍之上了;如果再拉長個三年、五年,甚至十年來比較,可以省下的稅收簡直是天文數字,不是嗎?
「料敵從嚴」,我們可以直接翻譯成:即使知道以後可能會被罵,還是堅持要講……
衛生署署長如此,我也是如此;我明知你把母公司轉成香港後,萬一無法節省5%的利潤匯出稅金,你肯定會罵我,但我還是要說啊,因為不試,怎麼會有機會?因為就算今年沒有節稅成功,你怎麼知道明年就不會成功?
你罵我吧!我還是要「料敵從嚴」,我還是要說境外母公司就該轉到香港去!